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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丽水市本级自动站统一标志标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3

一、项目编号:卓正丽招2024-1101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丽水市本级自动站统一标志标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198000(元)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一楼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2024年丽水市本级自动站统一标志标识项目2024年丽水市本级自动站统一标志标识见响应文件见响应文件见响应文件见响应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桂珍,章阳烽(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吕朝晨,杨晓梅,潜晓华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67.568.571.064.069.568.117.7385.83
1浙江环昌科技有限公司50.550.551.548.551.550.519.670.1
1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34.037.041.039.040.538.320.058.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成交价按下表货物类收费标准80%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收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 0.8%
500-1000 0.8% 0.4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丽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98988

质疑联系人:项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98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培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62916

质疑联系人:钟爱媚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6291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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