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墙面广告灯箱和导向标识采购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202121010112528562
标段(包)名称
装饰装修工程墙面广告灯箱和导向标识采购第一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121010112528562001
公示开始时间
2021-10-28
公示结束时间
2021-11-0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监督部门
沈阳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
监督部门联系人
监督部门电话
024-83962563
招标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一、评标情况
001装饰装修工程墙面广告灯箱和导向标识采购第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
1 | 厦门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97.98 | 9,986,368.00元 | 合格 | 400天 |
2 | 沈阳东越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 95.09 | 10,023,121.04元 | 合格 | 412 |
3 | 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90.18 | 10,136,505.00元 | 合格 | 365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厦门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黄国金 | 无 |
2 | 沈阳东越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 唐旭东 | 无 |
3 | 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邹长江 | 无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厦门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是广告灯箱和标识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拥有广告灯箱、标识加工所需的各项生产设备,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
2 | 沈阳东越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是广告灯箱和标识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拥有广告灯箱、标识加工所需的各项生产设备,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
3 | 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是广告灯箱和标识设备的制造商,投标人拥有广告灯箱、标识加工所需的各项生产设备,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何丽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