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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高新区区属中小学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1
新站高新区区属中小学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1AXXFN00114

二、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区属中小学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鹄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凤台路银河新城24#商115、商115上
   中标费率:百分之陆拾伍(65.00%)

  第二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顺风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西路与凤台路交口宝文大厦一楼
   中标费率:百分之捌拾贰(82.00%)

   第三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金誉堂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乌鲁木齐路389号中佳产业园2号楼503室
   中标费率:百分之玖拾(9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甘建国,傅正,薛友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文忠路999号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B5区2楼202室,联系电话:0551-6577707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站高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蔡楚阳,联系电话:0551-65777290【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新站高新区区属中小学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合肥市文忠路999号
   联系方式:0551-6577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文忠路999号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B5区2楼202室
   联系方法:0551-65777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阳
   电话:0551-6577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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