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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东校区标识系统设计与施工项目采购(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06

安徽医科大学东校区标识系统设计与施工项目采购(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医科大学东校区标识系统设计与施工项目采购(二次)(项目编号:GN2021-05-2520),于2021年8月5日上午9时30分举行评审会议,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文豪广告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8367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合肥花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7994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合肥易外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118149.00元

公示期:自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9日17时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张怀远,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及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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