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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大楼标识系统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0

一、项目编号:SZDL2021338520(招标文件编号:SZDL2021338520)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大楼标识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君沐广告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大道288号宝源华丰总部经济大厦D座二楼222

中标(成交)金额:126.181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深圳市君沐广告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大楼标识系统     深圳市君沐广告有限公司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 卢德军; 2、 刘固基; 3、 赖常华; 4、 陈宏; 5、 徐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伍拾伍元玖角柒分(¥21,455.9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45597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发放。(备注: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向采购实施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完毕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ning0330@dingtalk.com (联系人:张宁、0755-88605175转531),并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860517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市级)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1号        

联系方式:郑安娜 29668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室            

联系方式:0755-88605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龙、徐令东

电 话:  0755-88605175转50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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