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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人民法院食堂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发布日期:2017-02-09

全椒县人民法院食堂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全椒县人民法院

2、采购人地址:全椒县人民法院

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82号

5、联系电话:13637004028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全椒县人民法院食堂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czcg201701-14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详见交易文件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成交)公告期限

1、定标日期:201728

2、中标(成交)公告期限(3天): 201729日至2017213

四、中标(成交)情况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泰华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新蚌埠路与魏武路交口东北角佳海工业

城一期c111幢

中标(成交)价:叁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347500.00元)

中标(成交)标的:详见交易文件

五、评标小组名单

评标小组名单:尤佳章浔葛宝

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桓主任 联系电话:13955058119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37004028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5218927。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人:全椒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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