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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儿科及内科病房楼标识导向系统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1-16

工程编码 211401201612092644
工程名称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儿科及内科病房楼标识导向系统
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道海月路28号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儿科及内科病房楼标识导向系统 北京牧明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麻韶冰 597789.0900 元0.00 0.00 其他;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北京牧明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麻韶冰 597789.09 90.02
第二名北京今遇国际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刘东冬 601212.15 85.41
第三名北京金钿标识标牌有限公司 刘国喜 603879.03 84.84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7年01月16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7年01月18日
填报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日期 2017年01月13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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