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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 关于G219国道暨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标识系统建设项目质疑答复函
信息类型  : 招标信息
招标分类  : 标识标牌
区      域  : 华南-广西-南宁
发布日期  : 2024-11-08
招标内容  : 关于*****国道暨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标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并对质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查明答复如下:质疑事项***:成交人***。应不享受***。质疑答复***:本项目系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所开展的采购活动,故在价格评审环节,不再实施价格优惠扶持政策。无论供应商是否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均不享有价格折扣的优惠待遇。在此情况下,“湖***”在其报价文件中虽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在价格评审过程中并未获得价格折扣的优惠。此外,“湖***”在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一栏中填写了采购项目全称,即“*****国道暨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标识系统建设项目”,虽然未详细列明标的名称,由于本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该供应商已在声***本身,即表明该供应商声明本项目所采购的全部货物均由其制造,由此可以直观地判断其所提供的本项目全部货物是否均由中小企业生产制造,是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条件。同时,该供应商对其中的“从业人***。因此,该供应商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填写为采购项目名称的情形属于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等细微偏差,不影响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完整有效。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成交人***。应不通过符合性审查。质疑答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本项目采购文件资格审查要求中并未将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作为资格审查条款,符合相关规定。成交人***,具有法律效力。盖章位置偏属于非实质性的格式问题,未影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没有明确一定要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该公司公章没盖住单位名称,不属于不按谈判文件要求盖章的情况。因此,该质疑事项不成立。感谢你司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如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广西建设工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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