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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隆林县第四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质疑答复函
信息类型  : 招标信息
招标分类  : 厨房设备
区      域  : 华南-广西-百色
发布日期  : 2021-06-17
招标内容  : 广西******第四中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质疑答复函质疑供应商:***地址***,***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一:中标供应商“***”在危险化学品产品中在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事实依据:中标供应商“***”在危险化学品产品中品牌、规格型号***,其品牌为:“良师”、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由于硫酸等危险化学品属于国家法律强制性需要凭许可证经营、销售的管制药品化学,生产厂家需要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经营、销售。“***”是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其是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批发、零售,只能经销给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该公司并不直接生产危险化学品,只是经销其他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批发、零售。其批发、零售的产品全部都有真***,规格型号***,中标供应商写的“***”的相关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属于虚构、捏造生产厂家、品牌,相关“***”的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从何而来?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捏造生产厂家、品牌材料谋取中标,违反了《中华人***,依据法律规定,应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提,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相关执法部门可以进行登门实地调查,或***安监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易制毒科进行调查。质疑事项一答复:经向生产厂***查证,该公司于***年***月***号***,申请/注册号***。教学用化学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不同于普通货物,具有品种多、数量少的特点,及较大的危险性及独特性。均***自行大批量采购并进行适当的加工、包装、销售、售后,***品牌标识。故不存在虚假应标情形。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过了认真***,***资格条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故该项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二:中标供应商“***”不具备《中华人***。事实依据:由于本次项目特别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本次采购项目涉及到多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许可证的,必须经过批准经营项目的产品,例如:中标供应商“***”并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没有获得经营许可证,“***”是属于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单位,其是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批发、零售,其权限只能批发、零售给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资质的经营单位,其无法直接销售给无经营资质的中标供应商“***”,上述相关情况的真***,执法单位可以直接向“***”进行调查求证。根据《危险化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条五条、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二、第三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除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外,还必须取得《非药品类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备案证》。中标供应商作为本次项目的经营单位,中标人***,缺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法履行供货,相关行为还触发了《中华人***。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天、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易制毒化学管理条例》第二条、条五条、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中华人***。(***)中华人***,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任何单位和个人***。(***)根据(***年***月***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号***。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第二十九条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中华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责任;根据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上述非法经营行为之一,***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质疑事项二答复: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诚信要求: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过认真***,“***”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贵公司质疑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故本项质疑不成立。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依法取消“***”中标人***。***.依据《中华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标。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答复:综合上述质疑答复,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质疑请求予以驳回。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特此复函。广西******年***月***日附件信息:***分标质疑答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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