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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导向标识系统采购项目预中标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22

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2021-000406-0209-346s
招标方式:公开
项目名称: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导向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导向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建设规模:0平方米
建设单位:青岛海韵名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工、逄工联系电话:0532-82206867
招标单位:青岛海韵名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工、逄工联系电话:0532-82206867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小匣、石健联系电话:18601013490
工程地址:胶州市尚德大道以东、滨湖路以南 ,临近东湖公园
工期:45开标时间:2021-04-21 09:30
开标地点:递交地点: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导向标识制作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导向标识的深化设计、制作、运输、保管、安装、验收、质量保修、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详见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序号投标人名称审查结果
1常州市超艺标牌有限公司通过
2常州一道标识系统有限公司通过
3济南深美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通过
4江苏超凡标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5江苏九创标识系统有限公司通过
6江苏威仕达标识有限公司通过
7南京开拓者广告有限公司通过
8南京鑫彩峰广告有限公司通过
9南京永成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通过
10青岛合创广告标识有限公司通过
11山东希曼标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2山东旭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3山东至美标识有限公司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常州市超艺标牌有限公司94.3012.8081.5013.2012.5012.7011.0014.00
常州一道标识系统有限公司80.3314.3366.0016.6013.5012.8015.5014.00
济南深美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62.5711.5751.0011.3010.3011.9014.5011.50
江苏超凡标牌股份有限公司94.4313.4381.0013.3013.0012.9014.0014.50
江苏九创标识系统有限公司92.0313.0379.0013.7012.5012.6013.5013.00
江苏威仕达标识有限公司77.3012.8064.5011.9011.3012.5014.5014.00
南京开拓者广告有限公司93.9313.4380.5014.0013.0013.8012.5013.50
南京鑫彩峰广告有限公司64.2712.2752.0012.1010.3012.2015.0012.50
南京永成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65.0712.0753.0011.8010.3011.9013.5012.50
青岛合创广告标识有限公司78.5712.5766.0012.2010.3012.0014.0013.50
山东希曼标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95.0316.5378.5016.1016.0017.5015.5017.50
山东旭天标识工程有限公司81.8313.8368.0014.2013.5012.6014.0014.00
山东至美标识有限公司87.0015.0072.0016.2016.0013.1015.0014.00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
1山东希曼标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678201.00合格45
2江苏超凡标牌股份有限公司

2422121.00合格6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山东希曼标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超凡标牌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获奖名称颁奖机构获奖时间备注
山东希曼标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超凡标牌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山东希曼标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1
项目经理


江苏超凡标牌股份有限公司
1
项目经理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1-4-22 - 2021-4-25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82206610举报电话: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交易服务科(行政监督部门地址:胶州市北京路58号,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82206610)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2206610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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