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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星拱小学校园文化标识牌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G-HN-2020-158   (财2020年第517号)

项目名称:怀宁县星拱小学校园文化标识牌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怀宁县高河镇馨安文化传媒服务部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

成交金额:人民币88246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备注

活动宣传栏

生产厂家:安徽省易登标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品牌:易登

型号:YD-L0101

3

2680.00

2

活动展示牌

生产厂家:安徽省易登标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易登

型号:YD-P0102

1

380

3

办公室门牌

生产厂家:安徽省易登标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易登

型号:YD-P0202

28

95

等共计119项货物总计:人民币捌拾捌万贰仟肆佰陆拾贰元整(¥882462.00元)

交货安装调试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静、程孝儒、江中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金额1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星拱小学、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联系电话:0556-462122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怀宁县星拱小学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方式:0556-460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创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0556-4621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旺生

电   话:0556-4600898

2021年01月20日


附件如下:

招标正文.pdf

[zjg20201217200流1]怀宁县星拱小学校园文化标识牌采购.AQ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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