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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祥和广场LED电子屏箱体改造及租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20

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祥和广场LED电子屏箱体改造及租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该单位“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祥和广场LED电子屏箱体改造及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企业、投标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祥和广场LED电子屏箱体改造及租赁采购项目

二、招标采购内容: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 招标控制价:¥468040.00元(包含:1、文苑路塔楼维护费4000.00元/年,六年共24000.00元;祥和广场LED电子屏维护费5000.00元/年,六年共30000.00元;和谐大道与财富路交叉口三面立柱广告维护费4000.00元/年,六年共24000.00元。2、文苑路塔楼改造加固费用:99360.00元;祥和广场LED电子屏改造加固费用:262680.00元;和谐大道与财富路交叉口三面立柱广告改造加固费用:28000.00元。),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并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企业、投标商;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失信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自行承诺);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还请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

   5.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2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的无须提供);

  5.5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函(自行承诺);

  六、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6日每天08:00~11:30至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 祥云县祥城镇龙岗路10号(政务服务局对面)

  八、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请在报名时领取,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投标的投标商与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标书费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付(¥1000.00元/份,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九、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3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十、本次公告发布网址:

BID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公告发布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采购人:祥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宏发街52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912263171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祥云县祥城镇龙岗路10号

联系人:王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13577200988、18187225557、0872-3996281

 

(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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